在现实生活中,当债务存在的时候,一般都是需要进行偿还的,如果没有及时偿还是会被追讨的。那么怎么追讨个人债务?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,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一、怎么追讨个人债务
(一)你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,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,以利将来执行。否则,被告有了信息,会采取预防措施,叫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。
(二)持证据起诉,你会胜诉。
(三)判决或调解你胜诉,对方不履行义务,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
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
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,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、证据,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;申请不成立的,裁定予以驳回。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二、个人债务的追讨期限
(一)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,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,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,约定何时再还,若债务人不愿书写,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,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。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,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,将电话内容录音。并以此为证据起诉,起到了良好的作用,赢了官司。
(二)如果时效过后,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,则一定要接受,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,视为同意履行,则债权人的时效,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,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。
(三)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,远走他乡,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,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,由法院作出判决,债权人申请执行,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,是可以执行的。
三、债务追讨要提供什么证据
债务追讨需要提供的证据:
(一)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证的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;
(二)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住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;
(三)有抵押物的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么追讨个人债务的相关知识,根据上文的介绍,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个人的债务被追讨的时候,是需要出示相关的债务证明等等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,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。